天津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:
2023年高考、中考即將來臨,為維護考試公平公正,助力“平安高考”“平安中考”,給廣大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,減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,現就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涉考行為規范和負面清單事項告知如下。
一、不得違反國家和我市有關校外培訓時間、地點和收費的規定,違規組織校外培訓,干擾考生備考。
二、不得以“命題老師授課”“市五所老師任教”及其他噱頭進行虛假宣傳,引誘誤導學生及家長參加校外培訓。
三、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、參與、協助考試舞弊。
四、不得編造、傳播“押題、重題、原題”及其他虛假涉考信息,破壞考試招生秩序、惡意制造教育焦慮。
五、不得以任何方式宣傳炒作“狀元”“喜報”“滿分”“高分考生”“錄取率”等話題,夸大培訓效果。
六、不得超經營范圍,違規開展志愿填報等咨詢服務。
對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,嚴厲查處;構成犯罪的,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天津市“雙減”工作專班辦公室
2023年5月31日